慧博云通: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查股网  2025-05-06  慧博云通(301316)公司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证券品种:A股股票,证券简称:慧博云通,证券代码:301316)自2025年5月6日(星期二)开市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即在2025年5月2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预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25年5月20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主要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计算机”或“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42905182
法定代表人李逸龙
注册资本66,8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10-08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宝能科技园7栋16层(一照多址企业)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设备、电脑配件、电子、电器、通信产品的生产(由分支机构许可经营)开发、销售,计算机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卖商品);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主要交易对方的名称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包括天津宝诚煜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宝诚渊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宝诚祥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宝杰合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宝云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宝伦捷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宝龙慧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内的部分股东。本次交易对方的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对方、标的资产范围等具体方案,应以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公司(协议甲方)与本次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方(协议乙方)签署了《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宝诚煜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宝诚渊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宝诚祥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宝杰合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宝云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宝伦捷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宝龙慧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资产购买意向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意向协议》”),约定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乙方同意转让并将尽力促

使其他除霍尔果斯宝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外的全体股东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相关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甲方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待评估报告完成后,各方将在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中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待由协议各方及标的公司股东进一步协商确定,并签署正式交易协议。该等正式交易协议与意向协议规定不一致时,以正式交易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审批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经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二)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意向协议》;

(三)主要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