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二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丹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