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股份:2023-054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3年10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26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城西工业园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2、3采用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1.01 | 《关于提名钟仁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1.02 | 《关于提名钟佳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1.03 | 《关于提名金丹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1.04 | 《关于提名袁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关于提名戴海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2.02 | 《关于提名余劲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2.03 | 《关于提名阳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关于提名陈巧雯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3.02 | 《关于提名江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1、2项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第1、2、3项提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将分别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3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三) 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城西工业园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随同相关登记资料在2023年10月9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电子邮件、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576-86901256。
A: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请将相关登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zqb@xinlei.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B、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寄至:浙江省温岭市城西工业园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金丹君(收),邮政编码:317500。
C、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传真号码:
0576-8690125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参会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城西工业园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金丹君
电话:0576-86901256
传真:0576-86901256
电子邮箱:zqb@xinlei.com
(二)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9月2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举行的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选举票数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同意票数 |
1.01 | 《关于提名钟仁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1.02 | 《关于提名钟佳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1.03 | 《关于提名金丹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1.04 | 《关于提名袁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同意票数 |
2.01 | 《关于提名戴海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2.02 | 《关于提名余劲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2.03 | 《关于提名阳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同意票数 |
3.01 | 《关于提名陈巧雯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3.02 | 《关于提名江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注: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空格内填上对应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可以平均投给相应的全部候选人,也可以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或者分别投给某几位候选人,不投票者视为放弃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3年9月26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317)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姓名 |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是否本人参会 |
股东签字(或盖章):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17
2、投票简称:鑫磊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0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