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16  鑫磊股份(301317)公司公告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钟佳妤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蔡海红女士、袁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金丹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戴海平 余劲国 阳辉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