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4-05-13  鑫磊股份(301317)公司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鑫磊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伟功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伟功联系电话:021-20235882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文文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文文联系电话:0755-8277387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次数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息披露文件一致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历次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历次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历次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

定报送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问题1: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招股说明书不相符。经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新增年产3万台螺杆式空压机技改项目”、“年产80万台小型空压机技改项目”及“新增年产2200台离心式鼓风机项目”累计投资进度分别为0.00%、0.68%及7.58%,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招股说明书不相符,主要原因系由于公司土地被收购事宜,募投项目实施进程相对预期有所放缓,具有合理性。公司已在2023年8月30日公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募投项目实施进程放缓事宜。 整改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招股说明书不相符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总结,并于2024年度1月份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并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2:2023年1-9月经营业绩下滑。经保荐机构现场检查,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524.6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93.0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95%,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系外销客户需求有所下降所致,具有合理性。公司2023年1-9月业绩下滑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外销比例较高的欧圣电气以及产品类型、客户群体与公司接近的东亚机械、磁谷科技2023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有所下滑。 整改情况:公司积极关注经营业绩下滑的情况,对业绩下滑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积极采取多项针对性措施改善经营业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

除外)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合规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

(2)培训日期2023年12月20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主要讲解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规动态,并结合相关违规案例分析和讨论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运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管理等注意要点,并解读了股份减持、股份锁定期等方面的规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份锁定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及措施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及措施不适用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不适用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开承诺事项未履行的约束措施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开承诺事项未履行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避免利用鑫磊股份供应商转贷的承诺

关于避免利用鑫磊股份供应商转贷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承诺

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股份质押安排的承诺

关于股份质押安排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伟功 宋文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