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股份: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8  鑫磊股份(301317)公司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356580100100283124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银行开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