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股份: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变更前: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
邮编:317500
变更后: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潮平街8号
邮编:317500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邮编:317500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潮平街8号,邮编:317500 |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三、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