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2-27  鑫磊股份(301317)公司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4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曹亮亮、阳辉、余劲国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召集和主持,蔡海红女士、陈巧雯女士、江丹女士、蔡健龙先生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公司温岭市东部新区潮平街8号、温岭市东部新区潮平街8号000001室、温岭市东部新区潮平街8号101室的不动产设定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贷款。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人全权与银行协商、签订与此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