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2月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楚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