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2022年度经营目标和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执行年度经营计划。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457.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12.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285.2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61%。
二、2022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进行信息披露工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年共召开八次董事会,共审议了四十三项有关议案。董事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1 | 2022年2月1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 | 2022年3月1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津贴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2022年4月1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4 | 2022年6月27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5 | 2022年8月23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6 | 2022年9月1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陈涛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提名史立庆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陈立武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杨莹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柴亚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陈丹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陈友春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刘超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7 | 2022年10月1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 2022年10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全年共召开六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三十项有关议案。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1 | 2022年1月13日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 2022年3月1日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
3 | 2022年4月7日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津贴的议案》 |
4 | 2022年5月5日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
5 | 2022年9月9日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6 | 2022年10月10日 |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陈涛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史立庆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陈立武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杨莹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柴亚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陈丹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陈友春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刘超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提名楚文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提名欧阳典勇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合规运作,就各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报告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审议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共计十四项议案,对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出了建议,指导和监督了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认真履行了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并就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
2、战略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共计五项议案,对公司发展战略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了建议。
3、提名委员会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共计七项议案,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沟通交流,对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并就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事项发表了相关审查意见。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津贴的议案》等共计四项议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薪酬政策与方案的制定进行了监督指导,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职,勤勉尽职,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切实保障所有投资者利益。2022年全年共发布公告131份,其中:定期报告3份,临时报告128份。公司保证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所有公告都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及时向投资者传达了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和重大决策等事项的相关信息,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了解投资者需求,通过现场调研、互动易、投资者电话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互动关系,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保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三、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公司规范治理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作用,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履职,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补充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加大对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证券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规范性、履职能力和决策能力,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信息披露规则的标准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
(二)坚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加强内部信息管控,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提高信披工作的专业度,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透明。
(三)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
2023年,公司将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适时、妥善的安排分析师、机构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工作。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