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监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维海德(301318)公司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楚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募投项目其他建设内容、资金使用安排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并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

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免息购房借款,是为了缓解员工购房时的经济困难,进一步完善公司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能够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在充分考虑员工的职位级别、履约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公司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并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