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25  维海德(301318)公司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方正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原委派保荐代表人郭文杰先生和何进先生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现保荐代表人何进先生因工作调整,将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方正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李廷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何进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郭文杰先生和李廷春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公司董事会对何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李廷春先生的简历李廷春先生:金融学博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新通药物科创板IPO、华慧能源创业板IPO、京新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岱勒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玮硕恒基推荐挂牌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