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倍数的提示性公告
301318证券简称:维海德公告编号:
2025-059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倍数的
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完成登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股份,致使总股本增加168,009股,从而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艳女士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近日,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完成登记导致总股本增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艳女士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权益比例被动稀释,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王艳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1月17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2025年11月17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完成,其中向激励对象增发168,009股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168,009股。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王艳女士持股比例由12.02%被动减少至12.00%。 | ||||||
| 股票简称 | 维海德 | 股票代码 | 301318 | ||||
| 变动方向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 A股 | 0 | 被动稀释0.02% | |||||
| 合计 | 0 | 被动稀释0.02%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股票归属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艳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6,241,150 | 12.02 | 16,241,150 | 12.00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241,150 | 12.02 | 16,241,150 | 12.0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 是□否? | ||||||
|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5%以上股东王艳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