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偶: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了公司副总经理黎晓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黎晓明先生原定任期自2021年12月14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黎晓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黎晓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黎晓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黎晓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黎晓明先生辞职后,在原定任期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任期届满前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规定。
黎晓明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市场营销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黎晓明先生在任期间所作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