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偶: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概述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唯特偶经销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100%出资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并处理相关的一切事宜。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唯特偶经销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3)出资方式:货币出资(以自有资金出资)
(4)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5)拟经营范围:电子科技领域新材料产品的销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产销协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交付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手续,工商注册登记是否能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完成的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未来的经营和业绩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通过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有效的内控机制和管理体系来预防和控制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