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偶: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期届满离任-陈实强)

查股网  2025-04-21  唯特偶(301319)公司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期届满离任-陈实强)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实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历任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广东健力宝集团财务中心财务经理、北京天园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部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高级经理、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副所长、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并兼任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摩拜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目前因任期届满已经离任。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和

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了

次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参与了

次董事会,列席了

次股东大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在任职期内,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认真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基础上发表意见。

(2)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在任职期内,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主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审查作用。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与会议
陈实强74300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4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法律规定主持会议,审查和监督公司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对该募投项目部分变更、调整的事项,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于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同时,本人重视履行职责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股东权益保护的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各委员会,听取汇报、审阅资料、与会计师沟通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运作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的经营、财务等重要信息,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未有发生本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未有发生本人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未有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本人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四、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人员的实际工作绩效情况等因素,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事项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事项;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事项;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事项。本人认为,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相关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相关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事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换届选举的董事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相关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与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保持高度责任感,积极主动地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12月,本人因届满离任,未来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在此,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间内,给予的大力支持与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实强

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