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7  豪江智能(30132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4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募集资金金额原因,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同时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25,860,471.75元向全资子公司青岛容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科机电”)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借款事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1,61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9,858,571.75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5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3〕第020012号《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3,985.86万元,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66,076.95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项目总投资为24,677.14万元,原计划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现拟调整为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2,586.05万元,其余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调整后募集 资金投资
1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24,677.1412,586.05
2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25,586.3125,586.31
3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10,813.5010,813.50
4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总计66,076.9553,985.86

三、本次提供借款的情况

根据《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容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实施,为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25,860,471.75元向全资子公司容科机电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借款为无息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滚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不作其他用途。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青岛容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T3TX63P

3、成立日期:2020年5月21日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环秀街道烟青路43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五金产品研发;电动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8061.85
负债总额5345.80
净资产2716.05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726.76
利润总额-697.29
净利润-697.29

五、本次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以提供借款的方式投入容科机电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要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容科机电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本次以提供借款方式向容科机电投入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容科机电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及容科机电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容科机电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募集资金金额原因,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容科机电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暨向全资子公司容科机电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

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四)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前述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容科机电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人对公司前述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容科机电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相关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