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6  豪江智能(301320)公司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27,000.8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5,487,021.45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02,729,007.7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3,505,530.44元。

鉴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发展良好,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6,240,000.0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战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决定,与公司目前业绩及未来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今后稳定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