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瑞信证券关于豪江智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4-25  豪江智能(301320)公司公告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江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取得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等方式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5号)同意注册,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161.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175.9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985.86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5日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3)第02001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24,677.1412,586.05
2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25,586.3125,586.31
3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10,813.5010,813.50
4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总计66,076.9553,985.86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闲置情况及原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22,015.11万元,累计投入进度为40.78%,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2,241.5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扣除相关手续费、现金管理金额)。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主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3.45%测算,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345万元/

年,能够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公司承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下列条件: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合规。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留军 吴 亮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