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一、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体分配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1 | 于廷华 | 董事、总经理 | 30.00 | 11.11% | 0.17% |
2 | 陈健 | 董事 | 30.00 | 11.11% | 0.17% |
3 | 方建超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20.00 | 7.41% | 0.11% |
4 | 姚型旺 | 董事 | 25.00 | 9.26% | 0.14% |
5 | 郭德庆 | 董事 | 25.00 | 9.26% | 0.14% |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共计8人) | 140.00 | 51.85% | 0.77% | ||
合计 | 270.00 | 100.00% | 1.49% |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核心业务人员宫志刚为实际控制人之兄弟,除此之外,激励对象中没有其他实际控制人近亲属。
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与核心业务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人员类别 |
1 | 王伟 | 核心技术人员 |
2 | 田川川 | 核心技术人员 |
3 | 尹科翔 | 核心业务人员 |
4 | 李德鹏 | 核心业务人员 |
5 | 徐英明 | 核心业务人员 |
6 | 崔伟 | 核心业务人员 |
序号 | 姓名 | 人员类别 |
7 | 宫志刚 | 核心业务人员 |
8 | 苗其洋 | 核心业务人员 |
注:核心业务人员宫志刚为实际控制人之兄弟,除此之外,激励对象中没有其他实际控制人近亲属。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