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南京福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股东南京福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福豪”)因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计划自2024年8月5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总股本以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180,987,467股为计算依据)的0.9945%(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南京福豪的书面告知函,获悉南京福豪于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9月1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9749%(总股本以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180,539,467股为计算依据)。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中剩余可减持的部分不再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南京福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福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2024/8/14-2024/9/10 | 13.34 | 1,760,000 | 0.9749% |
注:减持比例为减持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当时剔除回购股后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当前剔除回购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
南京福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福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8,000,000 | 4.4202% | 6,240,000 | 3.456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000,000 | 4.4202% | 6,240,000 | 3.456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亦未违反南京福豪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承诺。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本次股份减持后,南京福豪本次减持计划内剩余的可减持的股份将不再减持。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南京福豪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福豪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