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6  翰博高新(30132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21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3-034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天水路213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人数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健生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的资格和条件进行逐项核查与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2年11月3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事债券事宜进行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有关制度规则规定及要求,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董事会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拟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发行规模进行调整,涉及“2 发行规模”和“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各项调整内容具体如下:

2、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含人民币75,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3,000.00万元(含人民币73,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00万元(含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万元)
1年产900万套mini LED灯板等项目(一期)113,436.0075,000.00
合计113,436.0075,000.00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3,000.00万元(含7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万元)
1年产900万套miniLED灯板等项目(一期)113,436.0073,000.00
合计113,436.0073,000.00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方案部分表述予以调整,主要包括发行规模、更新报告期及相关数据,编制了《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

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等相关文件进行调整,并相应更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有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司编制了《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运行,依据客观、审慎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了认真评估,并对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