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晶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晶科技”)于近日收到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政府现金补助资金17,052.25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90.85%,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652.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4%。具体情况如下:
发放主体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收到补助的时间 | 补助类型 | 补助形式 | 补助金额(万元)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已经实际收到相关款项或资产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博晶科技 | 产业扶持资金 | 2024.12.30 | 与收益相关 | 现金 | 15,400.00 | 是 | 是 | 否 |
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博晶科技 | 项目贷款贴息 | 2024.12.30 | 与资产相关 | 现金 | 1,652.25 | 是 | 是 | 否 |
合计 | - | - | - | - | 17,052.25 | - | -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包括与收益相关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本次政府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金额为15,4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金额为1,652.25万元,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预计对2024年度及之后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17,052.25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