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志江先生。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层VIP会议室。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及列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38,059,5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42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4,383,7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86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3,675,7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5553%。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832,1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1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3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01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202,0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188%。3.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55,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张志江先生、宋江波先生合计持有22,103,666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04,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30%;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1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4%;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3%。
关联股东张志江先生、袁德安先生、宋江波先生、彭丽君女士、廖汉星先生合计持有23,753,666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1.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3.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4.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5.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6.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9.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11.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12.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13.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14.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15.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16.审议通过《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17.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5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1,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周昊臻律师和黄启发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