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绿通科技(30132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4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3,113,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1,899,632.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1,214,267.58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1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3年3月2日出具“华兴验字[2023]2000001052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表: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2,101,214,267.5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87,494.79
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525,434.87
项目金额(元)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42,846,037.41
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90,196,841.51
上市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2,649,195.90
截至2023年6月30日余额1,859,581,159.8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情形。2023年3月15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洪梅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监督以及提高实地业务办理效率,公司将“年产1.7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变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洪梅支行。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洪梅支行对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相关资金划转并办理完毕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专户的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监督以及提高实地业务办理效率,公司已于2023年3月将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超募资金账户中的超募资金(含利息)划转至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梅支行超募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洪梅支行超募资金专户中,并

办理完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的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银行主体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亦随之终止。以上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履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此公司先后开设了4个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未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机构账号账户性质余额(元)现金管理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洪梅支行2010028519200199868年产1.7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账户4,845,752.410.00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梅支行040010190010021396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账户6,306,747.986,306,747.98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梅支行040010190010021388信息化建设项目账户26,259,854.2726,259,854.2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洪梅支行741940067897补充营运资金项目账户0.000.00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梅支行588000000328328超募资金账户180,437.09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洪梅支行2010028519200198168超募资金账户1,988,368.08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洪梅支行2010028514200004690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980,000,000.00980,000,000.00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梅支行528000014148298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80,000,000.0080,000,000.00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梅支行538000014148486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720,000,000.00720,000,000.00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梅支行040010194060000559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40,000,000.0040,000,000.00
合计1,859,581,159.831,852,566,602.25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019.68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737.51万元,置换资金总额19,757.19万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3]23000740045号)。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已完成置换。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6、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18亿元额度自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0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增加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即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18亿元增加至19亿元,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85,256.66万元。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或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后续将继续投入募投项目建设,超募资金依公司后续发展需要及相关规定确定具体用途。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不存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附件:《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净额210,121.43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284.61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284.6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1.7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27,912.6527,912.6518,948.9418,948.9467.89%建设中,预计2025年3月5日前完成投资----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546.305,546.30919.34919.3416.58%建设中,预计----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本报告期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和直接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2025年3月5日前完成投资
信息化建设项目3,036.013,036.01413.32413.3213.61%建设中,预计2025年3月5日前完成投资----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4,000.004,000.004,003.014,003.012100.08%------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0,494.9640,494.9624,284.6124,284.61----------
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明确资金用途169,626.47169,626.47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69,626.47169,626.470.000.00----------
合计210,121.43210,121.4324,284.6124,284.6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超募资金净额为169,626.47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暂未确定超募资金的具体投向,并对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超募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69,500.00万元,其余超募资金均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4,000.00万元,该项目使用金额为4,003.01万元,差异3.01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投入该项目所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019.68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737.51万元,置换资金总额19,757.19万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3]23000740045号)。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或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后续将继续投入募投项目建设,超募资金依公司后续发展需要及相关规定确定具体用途。其中,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18亿元额度自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0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增加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即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18亿元增加至19亿元,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85,256.66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