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独立董事对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永宏、吴德军、李峻峰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