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12  绿通科技(301322)公司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锐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2日,并同意以22.9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6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