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22  绿通科技(30132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锐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在综合考量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2.0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股份回购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2.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884,615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75%。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民币7,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2.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442,308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①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实施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调整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4)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备案。

(7)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本议案获得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监事高丽芳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