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9)。
2024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024年9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志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增补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张志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472,6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现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层VIP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2.00 |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2.01 | 回购股份的目的 | √ |
2.02 |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 |
2.03 |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 |
2.04 |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2.05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 |
2.06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 |
2.07 |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 √ |
1.上述议案1.0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0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
登记。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请参会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并附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以便会议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9月13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15分钟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6)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文秀、黄晓伟
联系电话:0769-88435388
传真:0769-22704248
联系邮箱:lvtongdongmi@lvtong.com.cn
登记及信函送达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2316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4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2.授权委托书3.参会股东登记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22”,投票简称为“绿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至2024年9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7) | |||
2.01 | 回购股份的目的 | √ | |||
2.02 |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 | |||
2.03 |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 | |||
2.04 |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
2.05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 | |||
2.06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 | |||
2.07 |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 √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委托人签名(盖章):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户卡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件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 ||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说明: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