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3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锐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将“年产1.7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截至2025年1月18日节余资金4,718.86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