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关于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特定低速载人车辆启动双反调查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2-05  绿通科技(301322)公司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特定低速载人车辆启动双

反调查的进展公告

2024年7月,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特定低速载人车辆(Certain Low Speed Personal Transportation Vehicles)(以下简称“LSPTV”)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以下简称“双反”调查),调查产品包含公司出口至美国的场地电动车产品。反倾销调查期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反补贴调查期间为2023年度全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特定低速载人车辆启动双反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4年11月,美国商务部公布反补贴调查初裁结果,公司作为本次调查强制应诉企业,适用反补贴税率为22.8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特定低速载人车辆启动双反调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一、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进口自中国的LSPTV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公司作为本次调查强制应诉企业,系本次初裁结果中适用最低倾销幅度的中国企业,适用反倾销税率为127.35%。此次美国商务部发布的反倾销税率为初裁结果,最终反倾销税率仍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后,方可按照美国商务部反倾销终裁税率执行。对此,在反倾销调查初裁生效后的120天内(反倾销临时措施期间),美国客户进口公司涉案产品需按127.29%的税率缴纳反倾销税保证金;在反倾销调查初裁生效前90天进入美国的公司涉案产品将被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保证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双反”调查仍处于调查阶段,公司及公司律师团队将积极应对本次“双反”调查。如果此次调查裁定“双反”事实成立,且最终反倾销税及反补贴税的税率过高,将对公司未来在美国市场开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大国内以及其他海外市场的开拓和推广力度,积极开拓清洁车、电动全地形车等产品品类,加快产品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开拓更多新的应用场景,尽可能减少“双反”事件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并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美国商务部LSPTV反倾销初裁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