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4-30  绿通科技(301322)公司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香港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通”)、控 股子公司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摩”)向合作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7,500.00 万元,并拟由公司为香港绿通、江苏大摩提 供信用担保合计不超过7,50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为2026 年4 月24 日至2027 年4 月23 日),在有效 期限内担保金额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5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香港绿通的发展需要,近日公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 港绿通向中信银行申请的最高债务限额为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 万元和相应的利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 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 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提供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 次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香港绿通的担保额度为 5,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香港绿通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000 万元,公司

对香港绿通可用的剩余担保额度为4,000 万元。相关担保额度均自公司董事会通 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为2026 年4 月24 日至2027 年4 月23 日), 在有效期限内担保金额可滚动使用。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香港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香港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Hong Kong Lvtong New Energy Electric Vehicle

Technology Limited

企业名称

商业登记证号码 76547967-000-05-25-0

注册资本 600.00 万港元

成立日期 2024 年5 月13 日

经营范围 场地电动车及配件销售、技术咨询、国际贸易

注册地址 香港九龙长沙湾元州街290-296 号西岸国际大厦8 楼803B 室

股权结构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0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状况:香港绿通由于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最近一年及一期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均为0.00 元,尚未产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 利润。香港绿通资信状况良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 险可控。

三、担保协议主要条款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绿通提供担保而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主要条款如下:

说明:以下担保协议主要条款中的“主合同”指中信银行与主合同债务人香 港绿通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1.保证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3.债务人:香港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 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 间单独计算。

5.担保范围及担保金额: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 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 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 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 资产的0.33%。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大摩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82%,公司目前暂未就上述担 保事项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文件,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履行必要的信息披 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