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03  绿通科技(301322)公司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 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77 元/股。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3 个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5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7 月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322,3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最高成交价为32.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7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998,375.50 元(不含交 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 《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