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基于2023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保荐人提请公司关注未来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所属行业市场变化、下游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的其他因素。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防范相关经营风险。对于公司未来业绩波动的情况,公司应当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附件:《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