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恩斯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因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的日期
根据上述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解释第16号。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准则解释第16号实施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该事项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合并比较报表相关调整如下:
单位:元
合并报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 12月31日/2022年度 | 变更后2022年 12月31日/2022年度 | 影响数 |
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008,020.66 | 9,439,672.09 | 3,431,651.43 |
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538.36 | 3,261,101.02 | 3,212,562.66 |
股东权益: | |||
盈余公积 | 30,305,208.25 | 30,325,392.22 | 20,183.97 |
未分配利润 | 273,855,961.91 | 274,050,173.56 | 194,211.65 |
少数股东权益 | 1,502,276.78 | 1,506,969.93 | 4,693.15 |
利润: | |||
所得税费用 | 31,054,289.05 | 30,966,036.07 | -88,252.98 |
母公司比较报表相关调整如下:
单位:元
母公司报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 12月31日/2022年度 | 变更后2022年 12月31日/2022年度 | 影响数 |
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60,611.02 | 7,295,424.70 | 2,534,813.68 |
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538.36 | 2,381,512.38 | 2,332,974.02 |
股东权益: | |||
盈余公积 | 30,305,208.25 | 30,325,392.22 | 20,183.97 |
未分配利润 | 274,214,993.99 | 274,396,649.68 | 181,655.69 |
利润: | |||
所得税费用 | 30,677,571.35 | 30,605,642.74 | -71,928.61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调整所涉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