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捷邦科技(30132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26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6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636号1栋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2.01关于修订《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3.01选举辛云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杨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殷冠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林琼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4.01选举李真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罗书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蔡荣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5.01选举蒋成建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选举杨成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提案2.02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3、提案4、提案5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二),并按照以下方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手续:

(一)现场参会登记时间

2023年9月7日(星期四),9:30-12:00,14:00-17:00。

(二)现场参会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636号1栋,证券事务部。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李统龙

联系电话:0769-81238603

传真:0769-81238600

电子邮箱:terence.li@jpond.com.cn

(三)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二),并按照以下方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三)、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三)、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请于2023年9月7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1)通过信函登记的,来信请寄: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636号1栋,收件人:证券事务部,电话:0769-81238603,邮编:523560(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登记的,电子邮件请发:terence.li@jpond.com.cn(标题请标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通过传真登记的,传真请发:0769-81238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参会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

附件一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26”,投票简称为“捷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
对候选人B投X2票X2
......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全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卡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17:00前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4、此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2.01关于修订《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应选人数(4)人选举票数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辛云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杨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殷冠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林琼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选举票数
4.01选举李真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罗书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蔡荣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选举票数
5.01选举蒋成建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选举杨成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注: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在“选举票数”项下,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