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捷邦科技新增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100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交易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有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的基础上新增外汇掉期品种,交易额度、有效期与前次保持一致,即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即2023年4月6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在原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品种的基础上新增外汇掉期品种。公司开展外汇掉期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目的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100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
(三)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即2023年4月6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新增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资金头寸等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产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预测、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定期对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新增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本次新增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从事相关业务。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相关业务固有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黄灿泽 方纯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