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6 月1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 体董事发出,于2026 年6 月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 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公司结合经营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增加一处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为: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上横朗社区同胜工业园路7 号厂房A 栋,并同步 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 宜。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公司于2026 年6 月23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