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6  维峰电子(301328)公司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19日以书面送达会议通知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3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

4、经全体董事推荐,本次董事会由董事李文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戴喜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朱英武先生关于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的辞职报告,朱英武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朱英武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朱英武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朱英武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文化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戴喜燕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