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7  维峰电子(301328)公司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雨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雨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5358920

传真:0769-85358915

电子邮箱:cwdg@wcon.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长兴路7号

邮政编号:523935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刘雨田女士简历刘雨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刘雨田女士已于2023年9月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就职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本运营主管;2023年6月入职本公司,2023年9月27日起,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雨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刘雨田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雨田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