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21日以书面送达会议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工作安排需要,李文化先生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董事会同意选举李睿鑫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变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谭旭明(召集人)、李睿鑫、刘斌。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2.1、《关于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2、《关于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3、《关于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4、《关于修订<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雨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