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10  维峰电子(301328)公司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5日以书面送达会议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朱英武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英武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序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雨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基于公司整体工作安排,刘雨田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

后将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序开展,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家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