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股网  2024-08-24  维峰电子(30132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3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079号),并经《 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22〕886号)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2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8.80元。截至2022年9月1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443,6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8,627,992.74元,募集资金净额1,324,988,007.26元。

截止2022年9月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61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1,324,988,007.26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流部分420,000,000.00
减: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使用金额475,392,942.05
加:利息收入33,417,039.99
减:手续费2,161.10
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额463,009,944.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该 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 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监督与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定。根据 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上沙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9月21日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议案》,并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维康”)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专项存放用于本次项目的募集资金。2024年1月,昆山维康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及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

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695176080054541,473,358.10132,214,740.28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44050177008800001971500,000,000.003,357,431.80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44050277008800000005-260,000,000.00定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虎门支行769902978810158300,000,000.0030,434,510.85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32250198643800003520-37,003,261.17活期
合计-1,341,473,358.10463,009,944.10-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账号:44050277008800000005)系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账号:44050177008800001971)的子账户。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8.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3、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及超募资金1.5亿元用于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由于前期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项目相关施工作业受到一定程度限制,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为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质量以实现效益,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公司将“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截止目前,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4,361.6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082.4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9,539.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44,098.5144,098.515,163.5235,600.5380.732024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270.736,270.73313.586,100.3897.282024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4,302.344,535.3945.35----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0,369.2460,369.249,779.4446,236.3076.59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42,000.0021,000.0042,000.00100----
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15,000.001,303.001,303.008.692025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57,000.0022,303.0043,303.0075.97
合计60,369.24117,369.2432,082.4489,539.3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由于前期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项目相关施工作业受到一定程度限制,减缓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使得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已于2024年3月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和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4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截止目前,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经2022年11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2年12月2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10日,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到公司一般银行账户。 2、经2023年12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1月1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月11日,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到公司一般银行账户。 3、经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1月10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5亿元用于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增资1.5亿元(含本数)。2024年5月,昆山维康已完成上述增资所需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昆山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 营业执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报告期内,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和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121,710,054.31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遵循项目可行性预算规划的基础上,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对项目的各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同时在项目各个环节实施中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 2、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节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部分理财产品产生收益及利息收入。 3、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先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46,300.99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