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3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024年12月16日,在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15号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3、本次会议通知会议应到持有人82名,实到持有人82名,代表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份额37,670,967.00份,占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雨田女士召集和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任期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7,670,967.00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会议选举刘昌盛先生、徐茂先生、王宁先生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上述委员非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表决结果:同意37,670,967.00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注: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昌盛先生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现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决定股票的过户和出售、领取股票分红等事项);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该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
(4)负责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5)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对接工作;
(6)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
(7)代表全体持有人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
(8)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决定取消持有人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事宜;
(9)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放弃认购份额等的分配方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配除外);
(10)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权益的兑现安排;
(11)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非交易过户的相关事宜;
(13)代表或授权管理委员会主任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若有);
(14)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股票非交易过户的相关事宜;
(15)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7,670,967.00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