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2026 年7 月8 日以书面送达会议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6 年7 月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 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化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戴喜燕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戴喜 燕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戴喜燕女士将不在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及财务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序运行,经公司总经理李 文化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虞景和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