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音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其中监事吴兆家先生、祁建年先生通过视讯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 2023-01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