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音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22  信音电子(30132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29 证券简称:信音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3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信音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音科技”)为其控股子公司信音电子(泰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Singatron Electronic (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信音”)提供财务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含)1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出借人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泰国信音其他股东不按照出资比例向泰国信音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泰国信音的经营动态,加强对其财务状况的监督,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将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事项简述

为满足控股孙公司泰国信音项目建设以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信音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向泰国信音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鉴于泰国信音过去十二个月内的股权结构中存在公司的关联方即公司董事长杨政纲、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林茂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含)1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出借人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信音科技持有泰国信音99.9997%股权,其他股东程世财先生持有泰国信音0.0003%。

(三)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额度预计情况

为泰国信音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相关财务资助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信音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5月16日

3、注册资本:3,600万泰铢

4、法定代表人:林茂贤

5、注册地:泰国北榄府

6、主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生产耳机插座、各类电脑、电子接插件、五金冲压件、塑胶零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精冲模,销售公司自产产品等。

7、与公司的关系:

泰国信音的股权结构为:信音科技持股99.9997%,个人股东程世财持股

0.0003%。信音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泰国信音增资21,400万泰铢(或等值人民币),程世财拟将所持泰国信音0.0003%股权以0元转让给信音科技,公司正在办理上述增资及变更相关手续,完成后公司将直接和间接持有泰国信音100%股权。

鉴于泰国信音过去十二个月内的股权结构中存在公司的关联方即公司董事长杨政纲、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林茂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泰国信音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主要财务数据:泰国信音于2024年5月16日注册成立,现正处于建设期,尚未开展具体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9、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以前会计年度未对泰国信音提供财务资助。

10、根据截至当前的核查情况,泰国信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信音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信音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资助金额:甲方为乙方提供资助的总金额不超过(含)1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乙方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资助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2、资助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

3、资助期限:不超过一年。

4、资金用途及使用方式:

(1)为补充乙方流动资金及日常经营的支持;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可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5、财务资助利率:甲方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收取利息。

信音科技将根据泰国信音实际经营需要,与其签订资助协议,对资助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最终实际资助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额度。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主体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泰国信音是公司间接持有其99.9997%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各方面均拥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信音科技在闲置盈余资金范围内提供财务资助,不影响其正常经营。

本次财务资助的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政纲、林茂贤回避表决。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信音科技本次向泰国信音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满足泰国信音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本次泰国信音少数股东未按同比例向泰国信音相应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但基于泰国信音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

质的控制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长江保荐对信音电子本次全资子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与该关联人存在以下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由信音科技与杨政纲、林茂贤共同出资3,600万元泰铢设立泰国信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对泰国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政纲、林茂贤回避表决。决议由信音科技为控股孙公司泰国信音向Land and Houses Bank Public Company Limited银行办理的授信期限为一年的融资业务提供最高不超过泰铢10,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同时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泰国信音增资21,400万泰铢(或等值人民币),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关于对泰国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及本次拟实施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其

他关联交易。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不超过100万美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其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