熵基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0名,注册会计师147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名。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熵基科技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2023年11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