熵基科技: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月23日,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一)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4年7月23日至2025年1月23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30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后确认,其中部分交易行为是基于公司办理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上市事宜导致的股份变动;其余交易行为是相关核查对象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上述核查对象股份变动的时点均早于知情时点,核查对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30名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在公司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及时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