熵基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于2024年11月15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年,2023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自2024年5月10日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相关要求,积极做好了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1)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4)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2024年10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3日